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确定的具备条件的4240万亩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以及2017年国务院批准核减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2020年前组织实施。
逐步将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易地扶贫搬迁腾退耕地等不宜耕种耕地,特别是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需要的退耕地及禁垦坡度以上坡耕地纳入工程范围。
2、1000个重点林场建设
持续推进长江、珠江、太行山、沿海和平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加快长江、珠江两岸造林绿化,重点加强“长江经济带”,南水北调中线区域,洞庭湖、鄱阳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南北盘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护岸林建设。加快太行山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强化沿海基干林带、消浪林带建设和修复,增强生态防护功能,提升防灾减灾御灾能力。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布局,科学设置网格,综合治理田林路渠,构建配置科学、结构合理,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防护林体系。
启动实施国土绿化“百县千场”行动,重点推进国土绿化100个重点县、1000个重点林场建设。实施好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浑善达克、青海湟水规模化林场试点,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3、建设国家储备林700万公顷
全面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推进实施粤桂琼沿海、浙闽武夷山北部、湘鄂赣罗霄山等一批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南平、江西吉安等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大力培育和储备珍稀树种及大径级用材等森林资源,到2020年建设国家储备林700万公顷。
开展国家储备林典型林分经营模式研究和推广示范,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大对大江大河上游或源头、生态区位特殊地区石漠化治理力度,认真抓好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防沙治沙和沙产业发展。
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实施封禁保护。建设150处国家沙漠(石漠)公园。认真抓好灌木林平茬复壮试点工作。
5、治理已垦草原1750万亩
继续实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工程,力争2020年前完成1750万亩已垦草原治理任务。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科学规划围栏建设路线,落实围栏管护责任。科学选定人工饲草地建设地点,合理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和地表水建设人工饲草地。
推进南方草地保护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南方草地资源,恢复和增强南方草地植被生态功能。完善草原保护建设工程管理措施,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发挥实效。
6、建成20000个国家森林乡村
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
推行以工程措施稳固山体、生物措施恢复植被的林业治山模式,实施乡村山体创面、矿山废弃地、污染地植被恢复。加强乡村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提升乡村生态资源质量。
积极培育高效用材林、特色经济林,发展竹藤花卉及林下经济。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成20000个国家森林乡村、森林人家。
7、建成200个国家森林城市
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城市片林、风景林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城郊森林公园等各类公园及城郊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努力扩大绿地面积,不断提升景观效果。
加快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稳步增加人均绿地面积,着力提升城市绿地总量,构建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到2020年,建成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和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360个国家园林城市。
专注当下,做自己擅长的事,踏踏实实做一个“心中有梦,脚下有路”的追梦人。衷心祝福每一个苗木人2019年都能有所收获,把脚下的路越走越顺,越走越宽!